闽农科人干〔2017〕19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新招聘工作人员见习期锻炼管理办法(试行)》(闽农科政〔2009〕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聘用人员见习期下基层实践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农科人干〔2013〕24号)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2016年院公开招聘硕士人员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聘用人员见习期下基层实践锻炼的规定,其中硕士研究生下基层锻炼时间为三个月。未参加见习期下基层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时间不够或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定级。
二、聘用人员要对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业务能力以及在基层实践锻炼情况等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我鉴定,如实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的各项内容。
三、用人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聘用人员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用人单位应对照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执行情况,对个人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等作出考核鉴定,提出是否按期转正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意见。
四、用人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各一式一份)汇总报送院人事处干部科。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抄报:院党政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