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条 联盟作为福建省省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具有福建省地方特色的以企业为主、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技术机制的创新机构,其任务职责主要包括
1、开展福建省产业发展调研,提出发展咨询报告;
2、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协调开展薯类产业科技创新;对福建省薯类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协同攻关;
3、协调对外重要政策性、产业性或学术性的沟通与交流,协调联盟成员间的分工合作;
4、加强科企协作,创新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途径、新模式。 第三条 联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发扬民主,加强联盟成员间的沟通、交流和协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