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院科研管理处、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科研管理处87869851,纪检监察室87881190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处
2023年1月16日
附件: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十四五”科技创新团队中期评估专家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