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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与院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4-02-05 12:05
来源:纪律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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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2月2日上午,院党委肖铮书记代表院党委,与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责任书要求各单位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实践要求的认识;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牢记“三个务必”要求;要完善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认真按照整改方案,聚焦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工作;要抓好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一岗双责”;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严格遵守《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带领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和杜绝科研、学术上的不正之风,营造坚守底线、严格自律、勇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学术氛围。

    院党委将按照党委部署和责任书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文/纪律检查室余璐  图/院办张呈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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