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解决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若干问题的实施细则(试行)》,4月3日省科技厅基础处巩慧明副处长一行4人来我院宣讲调研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服务共享工作。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魏辉出席会议。
会上巩慧明副处长向我院科技人员介绍了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相关政策与工作要求,我院质标所、资环所等六个研究所汇报了各单位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的整体情况,提出了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魏辉副院长总结讲话,他首先感谢省科技厅对我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工作的指导与帮助,他表示,我院各研究所将积极配合省科技厅,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解决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若干问题的实施细则(试行)》,发挥我院资源优势,进一步盘活科技资源,激发创新活力,为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