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所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4 点击量: 来源:加工所
我单位拟采购气敏式分析仪1套,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福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要求,我单位组织了专家进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 6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办公室实名反映。我单位将受理有单位公章和个人真实署名、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8359169392。
附件:福建省农科院加工所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