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首问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01 12:53
来源:质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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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群众来我所办事,接受讯问的第一位职工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咨询的群众,不可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1、属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

2、不属于责任人所在的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咨询或办理的群众到相应的科室,该处室的经办人员即成为责任人。

3、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尽快落实解决。

4、对做一般性咨询的群众,要做好全面、细致的介绍工作,让群众满意。

5、办理的业务不属于本单位专业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其办理的处所。

三、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解答或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详细记录在册,转交有关科室处理。

四、承办单位必须按服务承诺和时限的要求提供服务,属不能办理的,需耐心解释,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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