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我省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成效,提升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能力和水平,受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质监处委托,我所将于2024年10月组织开展福建省2024年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胶体金免疫层析快检产品(以下简称“胶体金试条”)验证评价工作。本次验证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适用于蔬菜、水果中19种药物的单联检测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自愿参加、公平公正、科学客观。
二、验证评价项目
根据我省胶体金试条使用情况以及农产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本次验证评价的样品基质和农药残留项目范围为:
豇豆:克百威、三唑磷、氧乐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氟虫腈、毒死蜱、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倍硫磷;
荔枝: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除虫脲;
山药:咪鲜胺。
三、参评对象
以上项目的生产单位可自愿参加,且应拥有注册商标、固定生产场所及相关生产资质,产品已投放市场。
四、申报流程
参评单位向我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盖章扫描成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后邮寄至我所。经审核后通知相关参评单位。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一)《农药残留胶体金试条验证评价报名表》(附件1);
(二)《验证评价工作知情同意书》(附件2);
(三)《参评技术人员介绍信》(附件3);
(四)参评产品技术资料1份,包括快检产品技术原理说明、产品性能说明、使用说明书以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生产资质等;
(五)参加类似产品验证的技术评价报告或评价结果。
参评单位同时邮寄参评的胶体金试条产品,产品需有完整的外包装,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商标、生产企业、生产批次号、生产日期、质保期、保存条件等相关信息。我所将根据参评产品的保存条件进行保存。参评产品同一检测项目、同一规格产品应提供60份次,来自3个不同批次,每批次20份次,参加验证评价的胶体金试条产品由参评单位无偿提供。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0日。
五、评价流程与方法
评价方法以GB 2763-2021和GB2763.1-2022规定的农产品最大残留限量值为基准,我所统一制样,交由参评单位委派的1-3名技术人员现场操作检测。我所组织专家组现场监督,重点考察产品的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质量验证评价。
六、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仅对参评单位送评胶体金试条产品负责。
(二)评价结果将以评价报告的形式将通过评价的胶体金农残项目清单反馈至各参评单位。
(三)评价结果将报送至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质监处备案。
联系人:林明强,联系电话:17359116080;
电子邮箱:fjsnkyzbs@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47号。
附件:1.农药残留胶体金试条验证评价报名表
2.验证评价工作知情同意书
3.参评技术人员介绍信(模板)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2024年9月20日